山东烟台开发区长江市场监管所开展肉类食品专项检查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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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网讯 为规范辖区肉类食品市场秩序,保障食品安全,使消费者吃上“放心肉”,山东省烟台市开发区长江市场监管所开展了肉类食品专项检查工作。
本次工作主要对肉类食品销售门店以及农贸市场、商超内的肉类食品销售摊位(柜台)开展摸排检查,建立销售者、供货商和批发商台账。同时,要求所有肉类食品供货商使用“山东食链”进行交易,动态掌握肉类供货商和供货渠道。重点检查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、进货查验制度情况。检查是否存在经营来源不明、无检验检疫证明或肉品品质合格证明的肉类,是否存在经营和使用腐败变质及非法渠道购进的肉类,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制度等各类违法行为。
本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,检查肉类食品经营单位56家。后期长江市场监管所将继续加强肉类食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,督促肉类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防范食品安全风险。
(杜长永 于莹)
初审:李松 责任编辑:赵钰 审核:王金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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